收到從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,只能被動等待自己的財產被強制用來抵債嗎? 如果不想讓自己的財產面臨被查封、拍賣的命運,可以怎麼做?本文將依序為你介紹欠債不還,可能會面臨的強制執行手段,與解除強制執行的方法,協助你暫緩公權力介入私人債務,將強制執行對名下財產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。
如果說支付命令是一封討債預告,強制執行就是實現預告內容,合法用公權力討債的手段;討債的方法很簡單,有錢就還錢,沒錢就拍賣財產用來抵債,直到債權人要求的債權得到滿足才會停止。由於強制執行的效果威力強大,為了避免濫用,債權人必須先取得「執行名義」作為強制執行的合理理由,才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,開始強制執行程序。
舉例來說,小明跟小華借了一筆錢,超過約定時間兩個月都沒有還,小華可以選擇先向法院聲請發出支付命令,提醒小明還錢;若小明依舊冷處理,收到法院核發「支付命令確定證明」的小華,就可以以此為執行名義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小明的財產,用以清償債務。
除了前段提到的「支付命令確定證明」外,還有哪些書狀會被作為執行名義,用來發動強制執行呢?以下為你整理常見的6種執行明義:
強制執行的例子在生活中其實不算少見,新聞常出現的查封、拍賣行為,就是動用公權力追債的具體手法;除此之外,還有哪些手段可以強迫債務人清償債務呢?如果收到強制執行通知,名下所有財產都會被用來抵債嗎?這個段落將為你講解強制執行的手段、影響與作用的財產範圍,讓你對強制執行有更深入的認識。
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,可以依照債務人的財產種類,選擇相對應的強制執行手段,滿足未實現的債權;這些手段對財產帶來的影響非常巨大,若不想讓辛苦購置的財產,成為賤價抵債的工具,最好還是不要有積欠債務的行為。
以下介紹幾個常見的強制執行手段與影響:
小知識:強制執行的其他功能
除了欠債還錢外,強制執行也能實現「金錢以外的請求」,如要求別人交付物品,或完成約定要做的事情。以下舉個生活化的例子:房東對租約結束仍霸佔房屋的租客提出訴訟,取得勝訴判決後,租客仍不願搬離;此時房東便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強制讓租客歸還鑰匙,搬出租屋處。
為了確保債務人不至於因為財產被用於抵債,難以維持生計,法律明文規定勞工退休金、社會津貼補助和生命安全相關的保險,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目標。儘管如此,強制執行的財產適用範圍依然很廣,包含金錢(存款、薪資)、有價證券(股票、債券)和動產與不動產,任選其一都會對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帶來劇烈衝擊……
小知識:沒有財產就不會被強制執行嗎?
沒有財產會暫時無法強制執行,但欠的錢還是要還!這是因為當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執行,或是執行後仍無法將債務清償時,法院會依聲請核發「債權憑證」給債權人;未來只要債務人新增財產,債權人就可以拿著債權憑證,再次發動強制執行,完成債務追討。
仔細看完前段介紹,你應該充分認知到,若不想讓財產運用受到限制、蒙受損失,有能力清償債務,就絕對不要讓它進入強制執行階段;然而人非聖賢,如果真的因為疏於注意,收到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,只能束手無策剉咧等嗎?想扭轉財產被強制執行的命運,不妨參考以下兩個解除強制執行的方法。
當你覺得強制執行命令不合理時,你可以針對有爭議的部分提出爭執,如果法院認為你的異議有理由,就會撤銷或更正原本的強制執行程序。不過這個方法僅適用於「有問題」的強制執行,並不適用「真的有拖欠債務,被合法要求還債」的情況。
如果真的有債務纏身,聲明異議只能達成暫緩強制執行的效果,最終仍逃脫不了還債的命運;與其整天擔心財產被拍賣抵債,不如選擇正視問題,透過以下幾個債務清理方法展現還債誠意,自根本消除強制執行對財產的影響。
然而需要注意,債務協商、更生與清算雖然都有暫停強制執行的效果,但也同時會產生信用不良註記,在揭露的註記消除前,想與銀行往來都會受到影響。這邊建議你,若不想因為負債陷入維持信用與清償債務的兩難,最好還是時刻注意負債狀況,不要讓債務拖到強制執行階段。
了解強制執行對債務人的影響後,讓我們換個角度,假設今天你是借錢出去的債權人,遇到欠錢不還的情況時,該怎麼利用強制執行,合法追討債務呢?聲請強制執行的流程並不複雜,簡單完成以下3個步驟,就能讓強制執行化身你回收欠款的得力助手。
其實是做好嚴謹的財務規劃,準時還款,不拖欠任何債務,就是避免財產被強制執行最好的方法;若因一時疏忽,收到法院寄來的強制執行通知也不要緊張,依照本文提供的幾個建議,正視已經存在的債務問題,也能達到及時止損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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